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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电一体化潜力大 未来有望成为售电公司主流

2018-07-10 04:09    

配售电一体化是国际主流

在全球范围内,世界各国电力改革前通常是发输配售一体化经营,内营调度,我国在第一次电改之前的模式也是如此。经过第一次电改之后,厂商分离,发电厂和电网公司开始独立,然而直到此次电改之前,电网依旧是输配售一体化垄断性经营,与国际差别较大。

从欧美等国家售电侧市场结构来看,市场多为寡头垄断型竞争市场。一般来说,各国在售电侧引入竞争主要存在两种方式:一是售电侧放开,保持电网企业继续从事售电业务的同时,引入独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他企业从事售电业务;二是实行配售分开,即将售电业务与配电业务实施产权分离,禁止拥有配电资产的企业从事售电业务,允许其他企业从售电业务。

大部分国家都采取第一种方式,即在保持原配电企业继续从事售电业务的同时,允许其他企业从事售电业务。日本、法国等国则在维持发输配售垂直一体化结构下在售电侧引入竞争。日前,仅新西兰等少数国家是通过配售分开方式在售电侧引入竞争,2010年新西兰为增加零售市场的竞争性(零售市场主要由发售一体化的公司控制),又重新允许配电企业从事售电业务。

图表1:典型国家售电侧市场结构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6年10月,配售电一体化得到了国家的明文支持,在《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准开展配电网业务的项目业主,拥有区域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并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的,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可开展业务”。

同时,在《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关于“售电公司”的定义中,特指提供售电服务或配售电服务的市场主体,这意味着从售电公司的业务模式界定上,进一步认同配售一体服务模式。

配售电一体化潜力大

在电力体制的复杂发展进程中,我国配网资产所有权一部分归属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除此之外还有存量配网资产由地方电力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投资建设。新一轮电改给后者带来运营配网、经营售电的机会,这也是未来配售电一体化业务最大的潜在经营者。

由于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有1家公司拥有该配网的运营权,因此配电运营商的壁垒远高于售电商,垄断经营模式下利润率有保障。配电商还可以同时开展售电业务,成为配售电一体化运营商。但售电商也有一定缺点,譬如 只能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开展业务,很难跨区,天花板效应比较明显。从稀缺性角度来看,配售电一体化运营商在未来表现值得看好。

参考德国、澳大利亚的进程可知,将配售电完全分开需十余年时间,因此可以预见在短期的5-10内年“配售一体化”的售电公司将是主流,配售电一体化公司凭借自身的配网资源,可以更直接地面对能使用者,借助于配电管道,容易对其它售电商建立一定的壁垒优势。同时售电一体化经营容易积累大量用户数据和习惯,为后续发展增值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图表2:配售电一体化发展潜力大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以上数据及分析均来自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售电公司发展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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