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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车”告ofo小黄车索赔300万案开庭

2018-02-02 02:34    

“小黄车”告ofo小黄车索赔300万案开庭

因认为“ofo小黄车”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今年7月底,自称 “小黄车”商标所有权人的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ofo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11月8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数人科技起诉称,公司就“小黄车”文字商标在第9类和第38类上进行了商标注册,对上述注册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这些商标均处于有效期内。被告在Ofo小黄车在App名称、App详情介绍、App启动界面以及官方广告宣传等活动中持续多次地予以使用在显著位置,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数人科技称,被告通过一系列的使用、宣传、促销活动,使得相关公众均认为“小黄车”就是指代的被告,当产生误认,割裂了“小黄车”与原告之间的联系,致使原告塑造良好品牌的价值受到抑制,利益严重受到损害。

对此,ofo小黄车表示,在数人科技申请注册“小黄车”商标前,公司已经在市场上推出了“黄色自行车”,大量媒体的宣传报道均以“小黄车”称呼“ofo共享单车”,且数人科技“小黄车”提供的是“汽车修理”服务,而“ofo小黄车”提供的则是技术开发、自行车租赁等,两者并不存在相同或类似,也不会致使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北青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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