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锦猛、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义永带领控告申诉部门深入凤山县江洲瑶族乡巴标村就该院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回访,并送去慰问品。
韦锦猛副检察长(右一)深入凤山县江洲乡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回访
韦锦猛副检察长(右二)深入凤山县江洲乡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回访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
2016年6月7日,家住凤山县江洲瑶族乡巴标村的卢某与王某,因家庭锁事被平乐瑶族乡大峒村民那某捅伤死亡。同年6月23日被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8月24日,那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移送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审查了全案材料,并深入案发现场,了解到被害人卢某丈夫多年前病亡,上有八十岁的家婆,下有四个未成年儿女(2名在校生),被害人王某丈夫生病长年在家,还有四个未成年儿女(2名在校生),两被害人均系家里唯一劳动力。两被害人遇害后,,家中失去了经济来源,处理丧事的费用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已经债台高筑。虽然那某已被抓获归案,但那某家庭也一贫如洗,两名被害人家属分文未能得到赔偿,两被害家人经济拮据,生活十分困难,四个在交学生因家庭变故面临辍学。
韦锦猛(左一)到王某家中了解家庭生产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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