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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醉酒开庭,视史上最严禁酒令为废纸?

2018-02-08 09:06    

周蓬安:醉酒开庭,视史上最严禁酒令为废纸?

初步调查,2017年8月22日中午,魏凯扬(非党,现任芦洪市法庭副庭长)应同学杨某某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同学邓某某、唐某饮酒,导致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宣布休庭后趴在审判席上休息。魏凯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的规定,影响了庭审工作,损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11月5日《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

真是无奇不有,更是丑态百出。公职人员工作日不能喝酒,这应该是全国性常识性规定。你即使“馋酒”馋得不行,也该装着快死要去医院,总比这个好啊。作为“断案”的法官,一个糊涂的判决将影响当事人一辈子,甚至导致当事人家破人亡,喝得醉醺醺地就去审案,这就如酩酊大醉的外科医生上手术台一样,不是草菅人命又是什么?这种人连起码的工作态度都没有,更谈不上职业操守了。由这种毫无自制力的人来实施严肃的审判工作,原被告双方估计都很难放心,除非一方私下里与其事先形成默契。有鉴于此,东安县法院决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对其违纪问题进一步立案审查,是完全正确的,更是极为必要的。

东安县法院这个回复还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地方,那就是突出了魏凯扬的“非党”身份。言下之意,或有意避免给党组织“抹黑”的意思。但他们忘了一点,那就是“党领导一切就要对一切负责,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必须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

窃以为,正是该县法院党组织缺乏应有的担当,未能及时处理问题,才导致该事件在网上发酵,给法院带来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我相信该事件发生后,院领导应该是及时了解情况的。据6日潇湘晨报报道:另一名在场旁听的白木村村民唐生宏称,法官刚开始进行的时候就感觉他说话不对劲,但是法官开始坚持说开庭。唐寿元的一名代理人说,开庭后法官说话有些不正常,“不断地训斥人”,不久后就趴在了桌上,现场书记员跑到里屋打了一个电话后,直接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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