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郯城检察院控申科、派马头检察室联合郯城县人民法院刑二庭,在人民监督员曹树林的见证下,带着大米、花生油、牛奶慰问品,到刑事被害人张某某家中,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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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检察院
1近日,郯城检察院控申科、派马头检察室联合郯城县人民法院刑二庭,在人民监督员曹树林的见证下,带着大米、花生油、牛奶慰问品,到刑事被害人张某某家中,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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