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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摄像头引发的侵权官司

2018-02-09 22:34    

漫画/吴之如

因自家大门的门锁常遭人破坏,为了保护自家的人身、财产免受不法侵害,一房主便在自家的大门上安装了监控,摄像镜头对着大门外的公共走廊,此举引起邻居房主的反感、厌恶,直至极力反对。邻居房主以监控摄像镜头对准大门外的公共走廊,其家人及亲戚朋友的行踪均能被捕捉到,以形成骚扰性监控,侵犯其隐私权等为由,要求安装监控的房主拆除监控。而安装监控的房主则表示,安装的摄像头拍摄的是公共区域,并没有侵犯邻居一家的隐私。双方矛盾无法化解,将官司打到了法院。

哪知,这一纠纷从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再到高级法院,历时五年,打了五场官司。那么,在邻里间共用的公共区域内,彼此是否独立享有隐私权?自行安装监控,拍摄的是公共区域,邻居能否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要求拆除?

监控摄像头引发邻里纠纷

现年50岁的顾勇毅与52岁的董俊峰,分别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某幢305房和304房(以下分别简称“305房”“304房”),两家是邻居。成为邻居之初,两家虽说没有太深的交情,但也能和睦相处,关系还算融洽,平日里有个大事小情,两家也能互相有个照应。

顾勇毅所住的305房和董俊峰所住的304房的大门外是一条公共走廊,走廊宽约1米。305房与304房的外门处于公共走廊同一尽头,305房的大门位于公共走廊边长较长的一侧,304房的大门位于公共走廊边长较短的一侧,两家的防盗大门门轴均位于靠近直角顶点处,开启方向均是向室外开启,两家呈直角位相邻状态。其中,304房的大门共有两道房门,外侧安装有一道向室外开启的不锈钢防盗大门、内侧安装有一道向室内开启的木门。

2013年下半年,董俊峰发现自家大门的锁常被人破坏,这让他十分气愤。为了保存证据,抓住搞破坏的人,董俊峰便安装了两个监控摄像头,一个安装在楼道一端顶上对着自家和顾勇毅家的外门,一个安装在自家窗外对着顾勇毅家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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