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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交警再次开展夜查行动

2018-02-10 02:13    

众所周知“酒驾”猛如虎,酒后驾驶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发生,害人害已!

今年以来,婺源公安交警对酒驾一直保持着高压严管态势,零容忍的姿态,持续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酒司机”,然而,仍有个别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这不,昨晚(11月8日),婺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再次行动,结果,又有11名“酒司机”被逮。

夜查现场

当晚7时许,按照大队部署安排,大队秩序科和中云中队分别在城区两个检查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中,全体执勤民警冒严寒坚守路面一线,认真履责,文明执法,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全面形成严查严管态势,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酒驾后果很严重,将面临这样的处罚↓↓↓

酒驾后果: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不含)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记12分,罚款15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拘留10日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后果: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在此,婺源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大家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驾车不喝酒,喝酒不驾车!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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