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负责人王培胜和同事一起来到纸房头乡东庄子村,为年届八旬的困难老人王某某送来50000元司法救助金,让老人一家在临入冬里感受到浓浓的司法暖意。
早在2015年11月,王某某因排水问题和邻居陈某某发生争执并有肢体接触,经鉴定,王某某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沧县检察院对陈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陈某某未对王某某进行赔偿。
在后期工作中,检察官了解到:王某某家庭状况特殊,生活极其窘迫,夫妇二人均已年近80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患精神方面疾病的女儿共同生活。在进一步核实情况后,沧县检察院领导研究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沧县县委政法委审批,王某某最终获得5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于是便出现检察官驱车15公里前去送温暖的暖人画面。
据介绍,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近年来,沧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将救助与化解矛盾并举,主动做好救助工作,努力在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地化解了涉检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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