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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油站偷偷往自己的油料桶里加油 建邺警方郑重告知,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2018-02-11 00:36    

在加油站偷偷往自己的油料桶里加油建邺警方郑重告知,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扬子晚报11月7日讯(记者 季宇轩 通讯员 建公宣)11月6日中午,南京市建邺公安分局青奥警务站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一男子在加油站偷偷往自己油桶里面加油,被加油站员工立即制止,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告知其购买散装汽油需实名登记,但该男子以未携带身份证及证明材料。加油站工作人员立即报警。 接警后,青奥警务站民警孟警官立刻赶往加油站了解情况。孟警官:“据了解,该男子购买散装汽油是为了给自家割草机使用,他也知道不能私自打散装汽油,但是具体要办什么手续,他也不清楚,于是就偷偷去打。我们告诉该男子散装汽油是需要到派出所办理实名登记后才能购买,并告诉他需要办理的手续,让他把手续办完了以后再来加油。” 近一个月来,南京市建邺公安多次从辖区内加油站接报,时常有人拎着油桶去加散装汽油,有的是不清楚南京市相关法律,直接请加油站工作人员帮忙的,有的则是明知不可私自打散装汽油,躲着工作人员,偷偷行动的,这些都是不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购买散装汽油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派出所在实名登记表上登记相应信息后,凭借实名登记表可直接购买;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必须凭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购买证明,到加油站购买,并在实名登记表上登记相应信息。散装汽油屡禁不止,建邺公安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散装汽油必须实名登记,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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