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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 创新五种宣传形式

2018-02-12 09:35    

青少年历来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多年来,青岛市始终把青少年普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护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健全青少年普法机制

青少年普法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基础工程,为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青岛市探索建立了七项青少年普法教育机制。

一是建立“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对阵地建设、队伍培训、宣传方式和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的工作体系,巩固发展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二是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在全市普遍推行每个学校都要有“一个普法领导小组、有一名法治副校长、有一套普法教材、有一个法治宣传栏、有一支法治宣传队伍”,将青少年普法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健全学校的领导机制、工作队伍和教材依托,为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奠定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

三是实行法治宣传教育“月、周、日”制度。即把每年的12月份作为“法治宣传月”、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市“法治宣传周”、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法治宣传日”,并分别确定宣传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四是创新推出青少年普法“四六制”工作法。以在校生、落榜生、失学青少年、待业青年、服刑及刑释青年这“六类”青少年为对象,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实现各类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有效覆盖;以普法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监所这“六进”活动为平台,营造健康向上的法治环境;以加强领导、建立基地、完善队伍、编印教材、保障经费、规范档案为“六项”措施,筑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以视听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维权平台和社会媒体为“六类”载体,积极营造青少年普法氛围。通过建立实施“四六制”普法工作法,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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