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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省建设成为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高地河北省科技厅厅长马宇骏解读《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2018-08-10 01:36    

全省落实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记者 吴新光 摄

长城新媒体 10 月 22 日讯 ( 记者 吴新光 ) 日前,河北省出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省科技厅厅长马宇骏对《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进行了深入解读。

马宇骏说,《若干措施》明确了近期主要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重点提出 4 条支持措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是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标志,经济发达省份都拥有较大规模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可享受所得税减按 15% 征收的优惠政策。目前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还比较少,2016 年只有 2031 家,不足北京的 1/8、江苏的 1/7、深圳的 1/4。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举措概括起来就是四个 " 抓 ":抓解读培训,目前在全省各地开展了常态化培训;抓对接服务,省级层面已建立了高企后备培育库,入库可享受专业服务机构 " 一对一 "" 缺什么补什么 " 的精准服务。《若干措施》明确,对服务机构根据其绩效情况将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的补贴。同时,推进知识产权超市建设,以弥补企业缺乏知识产业的最大短板,帮助入库企业尽快达到高企标准;抓高企引进。特别是用好京津高新技术企业资源,在我省设立子公司的,直接纳入高企培育库,给予大力支持。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互认实施细则,对整体迁入的,确保持续享受优惠政策;抓政策落地。2016 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 39 亿元,比上年增长 20%;从 2010 年至今,累计减免所得税 186 亿元。今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新增数量目标是 800 家,比去年翻一番,总数将达到 2831 家。

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若干措施》中提出了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落实研发费 175% 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完善技术创新服务和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等 4 条举措,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生力军,是涉及市县的重点工作、主要抓手。要通过梯度培育、差异扶持,推动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年内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 1 万家,总数达到 5.2 万家。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上,国家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计扣除比例由 150% 提高到 175%,今年 5 月,国家三部委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上,开放并扩大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在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上,要支持发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年内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新增 42 家,达到 105 家;孵化器新增 21 家,达到 110 家。

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若干措施》提出 3 条具体措施,重点是扶持一批国家平台、加快建设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一是对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获批新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 300 万— 500 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对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五年建设运行期内每年给予 1000 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对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除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每年再给予 100 万元年度运行经费支持。二是对省级创新平台按运行绩效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省级创新平台分领域分批次每三年进行一次管理和运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性财政后补助经费。三是各市对创新平台进行配套支持。大部分市都建立了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如石家庄、沧州市获批建设的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给予 100 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通过采取更多的支持措施,今年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目标是新增 115 家,总数将达到 1135 家,规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比例将达到 20%。

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主要从探索建立新的模式、支持现有院所转型、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 3 条具体措施。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多主体的方式投资、多样化的模式组建、企业化的机制运作,主要从事研发及其相关活动,投管分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运营机制灵活的新型法人组织,广东、江苏、福建、深圳等地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较早,成为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我省刚刚起步。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特点:一是管理模式去行政化,二是运行机制市场化,三是服务定位产业化,四是政产学研协同化。主要运行模式有三类:一是企业运行模式,二是民办非企业运行模式,三是事业单位运行模式。我省科研机构偏少,体制机制不活,很多处于 " 拿工资搞科研 " 的状态,远远不能适应创新发展的需求。要另辟蹊径,充分借鉴省外先进经验,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上加快发展、加快突破。各地要从战略高度,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行合理定位,在资金、场地、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使其成为各地科技创新的新兴力量。

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要把京津的创新优势转化为我省的发展优势,重在推进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目前,我省转化京津科技成果明显加快,今年上半年,吸纳北京技术输出达到 46.57 亿元,同比增长了 20%,成交额占到我省技术合同吸纳额 66%。同时,面对北京外溢的巨量科技成果,我省承接、吸纳以及转化数量仍然偏少,还有很大的潜力。《若干措施》提出要大力推进成果转移转化,主要目标是要把我省建设成为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高地,并提出 4 条重点举措。

一是搭建转化载体。加快推进河北 · 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主要包括石家庄、保定、廊坊、沧州、衡水市的 11 个重点高新区和科技园区,着力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同体,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新路径,加快构建 " 京津研发、河北转化 " 的创新协作新模式。

二是重大项目支持。省科技厅设立了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企业引进科研院所、知名高校、科技企业、军工集团的重大科技成果,推动一批特别是京津重大科技成果在河北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各市组织实施本市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形成省、市、县联动支持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导型产业成长壮大。

三是完善转化体系。从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支撑保障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布局,支持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增值服务试点,落实好技术转移登记机构扶持政策,以 " 互联网 + 技术交易 " 为核心在全省建设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

四是开展转化行动。通过组织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建立产学研用各方联系对接的纽带,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的有机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 六 ) 加强专利创造运用。我省专利创造水平在全国排位较低,《若干措施》重点加强两项举措。一是实施专利倍增计划。加大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力度,将每件发明专利资助额度由 3000 元提高到 5000 元,调动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积极性,年内授权发明专利 4800 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2.6 件。二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程。这是提高企业创新效率水平、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的一项有效举措,要面向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水平较高的骨干企业,年内贯标企业达到 100 家。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分析与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实施导航评议项目 100 项,培育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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