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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一村民擅自在田里点火,结果被处行政拘留3日!

2018-02-16 15:45    

近段时间,天气持续干燥,森林火险处于高等级状态。县政府于10月26日发布今年第5号《禁火令》,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但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为此,我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宣传引导、严防死守、强化督查等举措,打响秋冬季森林防火攻坚战。

5日傍晚,坂面镇村民朱某擅自在农田里点火焚烧稻草,焚烧面积约2亩,被坂面森林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坂面森林派出所民警 何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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