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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到江豚将其放生展现公民责任感

2018-02-17 00:35    

这几天,杭州萧山区义桥镇山后村孔家埠的村民们都在议论,孔顺祥捕了个大家伙。这个大家伙,正是极少在钱塘江现身的江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老孔,我给你6000块,卖给我吧。”有人叫价。孔顺祥不停地打着电话:“就算给我6万,也不卖呀。这东西可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卖钱的。”每年渔政部门都会给渔民们培训,哪些是保护动物,老孔都门清。(11月6日《钱江晚报》)

能在42年的时间里第一次捕到长达1.5米、体重超过80斤的江豚,这样一个“大宝贝”,别说是孔顺祥这位老渔民,谁捕捞上来,想必都会爱不释手,这不仅是幸运,还意味着一笔客观的收入。然而,面对利益诱惑,孔祥顺还是宁愿这一趟捕鱼亏本,也不违法国家法律,仍坚持放生。就是有人出价6000元购买,他都不为之所动,对此,为老渔民点个赞!

江豚是鼠海豚科的一个物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早在1996年就被列为了濒危物种。目前长江里的江豚只有1000头左右,钱塘江里更是极为少见。从1986年起,钱塘江里仅偶尔会发现江豚的身影,至今共有20多头。可见,江豚的数量如此少,要是再捕杀,江豚就有可能绝迹,定会给整个沿线的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其实,孔祥顺捕捞到这条大江豚后,心里可能也没有做过“思想斗争”,谁不想把捕来的鱼多卖点钱?可是,“每年渔政部门都会给渔民们培训,哪些是保护动物,老孔都门清。”因此,理性还是最终战胜了贪婪,老孔在渔政部门的指导下,叫来两个熟悉的渔民,帮忙把这只江豚给放生了,这样做实属不易。他“舍‘财’取义”,就是正确选择。

然而,利益面前总会有人动心,甚至不惜触碰法律的底线。以前就有媒体报道过,曾有人误捕到本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但在强大利益的诱惑下,将其自行处理或者卖掉,由此受到法律制裁。这再次警示所有人,濒危保护动物意义重大。地球是人类和其他动植物共同生存的地方,众多的生物协同进化,才有了人类自身的延续。人类和其他动物有着共同的未来、共同的命运。缺少了千姿百态的野生动物,人类不仅将面临极为寂寞的生存环境,部分物种的灭绝,更有可能引起连锁灭绝,危及人类自身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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