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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校园卡涉嫌盗窃罪 法院一审开庭

2018-02-18 04:23    

贺州新闻网讯 青春豆蔻的年纪,本可以在学校好好读书,可这5名学生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刷校园卡,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刑法有关规定。11月7日上午,八步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未成年人盗刷校园卡案件进行一审不公开开庭审理。

2016年9月,被告人廖某在网上购买设备,通过互联网将充值好金额的校园IC卡信息复制到另一张空白卡上的方式,在校园内的食堂、超市等进行刷卡消费,并将使用复制卡消费的方式传给同乡伙伴,五人共计非法盗刷2万多元。

八步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樊伟彩说:“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然后使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这个在刑法上的话,公诉机关指控的是涉嫌盗窃罪。”

公诉机关认为,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窃取数额较大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五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因五名被告人作案时都是未成年人,公诉人、辩护人及家长也在庭上对他们进行了教育。

从昔日的校园学生变成法庭上的被告人,廖某告诉记者,他对自己的所做所为感到非常后悔,并决定今后要改过自新。

被告人廖某说:“对不起父母,他们帮我出了这么多钱,他们还承担那些钱,我很后悔的。”

被告人麦某说道:“本来是一个好好的在学校读书的,现在又弄到这样,我觉得心里最对不起的人是父亲和家里的人。”

八步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樊伟彩告诉记者:“现在学生也都有自己的电脑,上网在网上浏览网页的时候,一定要明辨是非,就是说有一些教授犯罪方法的以及传授犯罪方法的,自己都要学会辨别。”

大好的青春年华因为法律意识的缺失让五名学生的人生蒙上了阴影,相信这个案子也给家长学生们敲响了警钟。(贺州电视台记者 黄海金 李泉 通讯员 李盈 苏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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