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原陕西省水利厅出纳闵小刚挪用公款3000余万元一案在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公开审理,200多人参加庭审。
检察机关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6年间,闵小刚利用担任陕西省机电排灌管理站出纳的职务便利,私自从该单位的账户,将公款共计620000元分两次转至其朋友经营的店面,套取现金用于股票交易。
2007年至2016年间,闵小刚又从陕西省机电排灌管理站的账户上提取现金共计17970969.27元,用于从事股票、期货交易,偿还私人借款,投资农家乐,购买彩票,以及个人日常消费支出,其中仅用于嫖资一项就花去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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