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日、6日,社旗交警在同一执勤卡点,先后对2名货运车辆“野蛮驾驶”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
为减少货车安全隐患,整治野蛮驾驶行为,遏制货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维护道路正常通行秩序,确保群众出行安全。11月份以来,社旗交警开展为期2个月的货运车辆“野蛮驾驶”专项治理。行动期间,严查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车尾无放大号、亮尾设施不达标;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11月3日9时许,方城县驾驶人马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方唐高速引线自南向北行驶至社旗县唐庄执勤点时,无视执勤民警手势指挥,强行闯卡,撞坏5个反光锥桶,拒不配合检查工作。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马某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侥幸闯卡规避检查。社旗县公安局依法对马某阻碍执行公务作出行政拘留8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11月6日16时许,方城县驾驶人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同一执勤点、相同的行驶路线,重演上述一幕。不同的是驾驶人周某携带证件齐全,自认为空车不需要交警检查,故意强行闯卡,撞坏5个反光锥桶。社旗县公安局依法对周某阻碍执行公务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目前,驾驶人马某、周某羁押在社旗县拘留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