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社会 >正文

全国最大宗走私濒危蝴蝶制品案一审宣判 三人获刑

2018-02-21 14:34    

蝴蝶及其标本制品色彩斑斓、制作精美,其中的濒危物种更是外观奇特,受到不少人追捧。

来自山东的三名蝴蝶发烧友,在明知所购买的蝴蝶属于相关国际公约保护物种的情况下,先后从马来西亚等国通过邮寄方式,走私两千余只蝴蝶(死体)用于出售牟取暴利。经鉴定,涉案总价值高达150余万元。

从案发到审判,这起因痴迷爱好而导致的 “蝴蝶效应”,引来读者、网友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被称为 “全国最大宗走私濒危蝴蝶制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分别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年、五年,并分别被处以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罚金4万元、罚金2万元。

铤而走险:网购海外蝴蝶售卖牟利

在此之前,三名年轻人都是有体面工作或学历的:被告人魏某供职于一家投资公司,被告人徐某供职于济南某著名国有企业,被告人朱某是省内某著名高校的在读研究生。

“我们经常参加与保护蝴蝶有关的公益活动,向小学生等宣传介绍蝴蝶,或者布置蝴蝶展览。接触的机会多了,我们便熟悉了。”徐某说,对蝴蝶的痴迷,让三人走到一起,成为朋友。

2015年,魏某和徐某在济南注册成立了某生物科技公司,专门从事蝴蝶标本的制作、销售,并在淘宝网上开设了相关网店招揽生意。因为觉得“出售国内蝴蝶标本利润太低”,魏某提议“从国外购买蝴蝶标本”来卖,徐某欣然同意。

根据分工,魏某负责出资从国外购买原蝶,徐某负责把蝴蝶制成工艺品出售。朱某暑假期间曾在两人设立的公司打工,英语水平不错,便被安排负责从网上寻找海外卖家,实施具体采购。

2015年11月,朱某开始通过Facebook联系国外卖家,很快便与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所罗门群岛等国家的卖家达成购买意向。

1 2 3 4 5 6 下一页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