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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1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

2018-02-23 14:31    

近日,由于菌落总数等项目不合格,新疆11批次食品被自治区食药监局通报,该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相关批次不合格产品,请拨打电话12331进行投诉或举报。

据了解,在自治区食药监局此次公布的2017年第二十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中显示,他们对全疆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蜂产品13大类329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318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标称为和田县罕艾日克乡希望榨油厂生产的菜籽油(规格型号:4L/桶;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7),显示过氧化值超标;标称为乌鲁木齐市博隆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黑蜂(山花蜜、蜂产品)(规格型号:1千克/瓶;生产日期/批号:2017-01-18),显示菌落总数超标。

据介绍,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针对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具体名单,消费者可查询自治区食药监局官方网站,目前,自治区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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