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国内 >正文

献言献策做好关乎国计民生保险政策的得力助手

2018-02-27 12:37    

“第一期保险观察,我们重点关注了关乎国计民生的税优健康险、大病保险和农业保险在山东省的发展情况,与山东财经大学一起总结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希望为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推行政策实施提供智力支持”。近日,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殷晓松在庆祝“山东财大-德华安顾保险研究中心”(简称“保险研究中心”)发行第一期《山东保险观察》时表示。

据了解,“保险研究中心”由山东财经大学和德华安顾人寿联合发起设立,是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德国安顾保险集团股份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和《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山东财经大学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校企合作而成立的一家保险政策、行业发展研究智库,致力于成为区域领先的保险研究平台。《山东保险观察》将通过人民网内参呈送山东省、市相关领导和政府部门。

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孙秀清教授介绍说,山东省于2013年1月1日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后,2014年起全面实施了全省统筹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运行过程中,通过不断提高筹资标准、提高分段补偿比例和补偿限额、扩大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和启动职工大病保险等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大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减少了“边脱贫边返贫”现象的发生。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全省居民大病保险累计对457.8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91.39亿元,政策范围内职工和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

山东省把经办好大病保险作为保险业扶贫攻坚的重点,制定了向困难群体倾斜的政策。第一,将困难群体免费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从2016年开始,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资助其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免费将其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第二,降低起付标准,提高补偿比例和补偿限额。从2016年8月起,山东省大病保险对符合省定标准的242.4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起付标准从1.2万元降低为6000元;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补偿限额提高到50万元。第三,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2017年,山东省安排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对象,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00元;对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外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再给予补偿,不设起付线;年度补偿限额为30万元;原则上个人累计负担费用低于医疗总费用的10%。

但在政策施行过程中,起付标准合理性、保障充分性和发展可持续性等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对此,“保险研究中心”经充分的研讨和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第一,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第二,确定合理的起付标准;第三,建立“特惠性”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王晓璐)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