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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是如何成为重视人权的大国的

2017-11-19 16:57    

总统代表国家政府向过去在重大政治事件里,因发生违背人权而遭受身心伤害的公民表达歉意,并设立一个机制来赔偿损失,恢复无辜者的名誉。即使遇难者不能死而复生,至少也能缝合人权受蹂躏的幸存者及其家属的伤口。

印度尼西亚是穆斯林大国之一,现任总统尤多约诺无愧可以被称为是在世界领导人当中重视人权的楷模。

1948年联合国第三届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从此每年12月10日被定为"世界人权日",但它不像劳动节或妇女节那么为世人熟悉,也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公共节日。这也许是因为"人权"的概念一直存在着争议。

"人权"像"民主"一样被视为西方普世价值。"人权"顾名思义是"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获助权"和"公正权"等。后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又补充添加"发展权"和"民族自决权"。任何个人都应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利",这是人权最重要的一部分。除了历史上的法西斯主义或还未文明开化的食人部族外,当今世人对人权中的"生存权"可说是笃信不疑。

印尼立国至今,曾发生多起国内侵害人权的重大事件。在1965年发生军事政变,数以万计的印度尼西亚共产党人及其家属不经审讯被长期关禁,甚至遭秘密杀害。1984年丹戎蔽日(Tanjong Priok)因穆斯林反对世俗的立国五原则(Pancasila)聚集抗议,遭地方军人开枪射杀。苏哈托总统在1998年因亚洲金融风暴被迫下台后,包括首都雅加达在内的多个城市地区,发生大规模血腥排华暴力,大量华人商铺被焚烧,华人妇女被奸淫杀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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