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国内 >正文

河北晋州:让“花朵”灿烂绽放

2018-02-27 18:23    

晋州市教育局向40名检察官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在晋州市检察院,有这样一支“护花使者”团队,为让“花朵”灿烂绽放,他们不辞辛苦地工作。他们的脚步遍及辖区100多所校园,他们把法律的种子播撒在每一个孩子的心中。

倾听代表呼声

回应社会关注

今年2月24日,晋州市检察院召开“问计于民”征求意见座谈会,晋州市人大代表、晋州市第一中学校长田运庄提出了“关于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治理校园欺凌现象”的建议。

田运庄的建议引起与会代表的共鸣,更引起了晋州市检察院与会人员,特别是检察长徐立辉的高度关注。徐立辉提出:“‘送法进校园’延伸检察职能,让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治理校园欺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条‘妙计’。”

今年2月25日,晋州市检察院专门召开党组会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与教育局联合起草了“检察官进校园”的实施文件。

治理校园欺凌

共筑“护花”防线

今年4月19日,晋州市检察院与晋州市综治办、晋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覆盖全市百所中小学的“检察官进校园”活动正式启动。晋州市检察院40名检察官担任100所学校的兼职法治副校长,专门负责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

5月26日,晋州市检察院举办“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将“检察官进校园”活动推向高潮。

晋州一中教师的一句“多少次路过,今天不再错过”一下子拉近了和检察机关的感情。“近距离感受到了检察院的各项职能,对检察工作有了全新认识,尤其要为未检工作点赞!”这位老师这样表示。

活动当天,40名检察官走进校园,为近万名师生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他们结合近年来在晋州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深刻剖析犯罪原因,播放宣传教育片,同时与现场师生积极互动,让广大师生既了解检察院的职能,又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前面对校园欺凌不知所措,现在有了法律这个武器。”“希望检察院今后更多地举办这样的活动,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师生们纷纷表示。

打击“校车超载”

保护孩子安全

今年3月2日,晋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集中讨论刘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刘某驾驶核定载人数9人的面包车,超额承载19名小学生,属严重超载,且所使用的车辆也非专用校车。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经反复讨论,该院检委会决定以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刘某最终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对此类犯罪的依法从严处罚,在社会上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近年来,晋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拐卖、拐骗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校车业务、超载接送学生、危害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案件;设立未检微信公众号,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案区,积极构建社会化帮教体系,联合社会力量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郗建章)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