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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交警对中心城区道路施工单位进行约谈

2018-02-27 23:38    

原标题:保山交警对中心城区道路施工单位进行约谈

11月4日上午,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针对“11.03”下村建工、振瑞建工擅自对城区三个路口实施全封闭施工等问题组织召开中心城区道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约谈会,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庆生参加了会议,并对下一步中心城区道路施工交通安全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11月3日下午,正值城区出行高峰期,下村建工、振瑞建工在未报送辖区交管部门的情况下,擅自对城区太保路与玉泉路、象山路与八一路、杏花路与象山路交叉路口实施全封闭施工,导致城区发生多路段、长时间拥堵,社会反响强烈。直属一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疏导维护,并及时制止施工方擅自封闭道路施工的行为。

约谈会上,直属一大队教导员对施工单位只考虑工程进度,不顾公共出行等问题提出了严肃地批评,对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拥堵严重、社会舆论强烈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各中队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通报。

李庆生副支队长强调,中心城区道路施工直接影响到广大市民最关注、关心的交通出行问题,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各施工单位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站在“讲大局、重安全”的高度,履行施工职责,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城区拥堵,方便市民的生产生活。同时,针对在施工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李庆生副支队长要求:

一是施工单位要结合当前工程进度和城市创卫工作,尽快完善交通标志标牌、警示灯、安全椎筒等设置,保障车辆规范通行。

二是要提前预判,积极与辖区交警中队沟通联系,每日施工进程必须结合城区的实际交通情况,坚决杜绝高峰期封闭施工等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是施工路口保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过往群众交通安全劝导,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四是切实抓好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对施工中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最后,保山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向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到大队指挥中心现场观看了11月3日擅自封闭施工引起的交通拥堵视频,并纷纷做出表态发言。

供稿:直属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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