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社会 >正文

民间借贷拒缴税,税警协作,让他无所遁形

2018-02-28 00:47    

通讯员 游优 倪一 记者 孙浩然

通过民间借贷收取巨额利息多年拒不缴税,被举报后心怀侥幸百般抵赖,却难逃法律制裁。历经三年多的取证和审理,日前,张家港地税局依法对秦某的税收违法行为处以补税罚款共计7906185元。

秦某曾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0年公司注销后,秦某开始以自然人身份从事民间借贷,2010年至2012年,秦某靠借贷牟取利息1277.2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利息也是个人所得的一项内容。所以,秦某有义务自行纳税申报。秦某虽知晓政策,但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他仍心存侥幸,开始想着法子逃避税务的稽查。税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后,张家港地税局风险应对分局对秦某进行了多次的约谈,秦某百般推诿,不承认自己曾收取利息。鉴于这种复杂情况,分局将此案转交张家港地税局稽查局立案检查,而这也是近三年来,稽查局受理的第一起针对自然人的案件。

面对自然人,稽查局该从何查起?经多次探讨,专案组人员决定先从征管系统中寻找突破口。想方设法通过自然人数据库获得了秦某的一些信息:秦某有过个税的扣缴申报,并且在2014年做过自然人登记。手握这些信息,专案组人员通过风监局继续深查,却发现秦某除了2012年有扣缴个人所得15元外,无任何其他缴税记录;2014年虽然进行了自然人登记,但是从未进行过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除此之外,系统中再无其他有用的数据记录,检查似乎就要陷入僵局。

专案组人员只好再次约谈举报人,通过分析线索,专案组人员发现举报人只能提供一部分借贷借条,借条上也没有明确利息金额,借贷的本金和利息也存在通过多个第三方账户资金进行频繁划转的情况,无法直接对应。案件时间跨度大,取证的最佳时机已失,资金往来成迷局,再加上秦某极不配合检查,专案组人员一筹莫展。

面对困境,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后,专案组人员决定从查清银行资金往来入手。专案组人员先后花费了三个多月时间,对近万条交易流水进行了辨别筛选,提取了与本案有关联的信息。通过对有效信息的分类整理,清晰地构建出了资金运作图,秦某利用并控制其原公司7名员工的储蓄账号,收取巨额利息的迷团终于浮出了水面。

资金运作图虽然是清楚了,但是这仅属于物证,如何让秦某承认收取利息的事实?经过讨论,专案组人员决定先找7个涉案人员约谈,在公安经侦部门的援助下,专案组人员取得了7人的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经询问调查,7人都承认秦某有资金从他们卡上“过桥”,但当专案组人员问询这些资金的性质时,7人的回答均模棱两可,专案组人员敏锐地察觉,秦某已与这7人统一了回答口径。在和7人约谈的基础上,专案组人员又联合经侦对秦某进行了询问,经过长达三个半小时的艰苦询问,秦某仍拒绝承认自己与举报人间存在借贷关系,但也松口表示卡上资金往来是朋友间的相互拆借,这个约谈结果为佐证秦某收取利息提供了一份有价值的证据。

在检查取证期间,专案组人员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秦某正因某人借贷不还的问题在法院诉讼。这一消息振奋人心——如果在民事诉讼中,秦某承认收取相关利息,则可对定案可以提供帮助。于是,专案组人员马上向张家港地税局汇报,办理了相关手续,调取了法院的庭审笔录,果不其然,笔录中的确存在秦某认可收取利息的事实。

有了这些证据,专案组人员胸有成竹,再次约谈秦某。约谈中,专案组人员一一举证、环环相扣,在大量铁证面前,秦某哑口无言,终于承认收取利息,少缴税款的事实。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