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媒体报道,9月12日,三星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在镕委托律师向刑事合议13部提交了上诉理由书。据三星相关人士透露:该理由书否认所有犯罪嫌疑,将继续进行无罪辩护。
据悉,韩国检方同样将于9月12日提交上诉理由书,检方认为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定M财团、K财团等贿赂嫌疑无罪,检方原本建议法院判决李在镕有期徒刑12年,但实际判刑年限仅有5年,检方认为判定事实不准确,将继续主张李在镕所有犯罪嫌疑的有罪事实。
8月25日,韩国法院对李在镕案作出一审宣判:李在镕获刑5年。如今,李在镕和韩国检方均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同时提起上诉,无疑让韩国法院颜面扫地。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原告和被告同时不服法院判决的情况比较少见,而比较常见的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原告和被告的其中一方不服,另一方服,这种最常见;另一种是原告和被告都服从判决,这是对法院公正判案的充分肯定。而像李在镕和韩国检方同时不服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