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河南省卫计委发布公告,经研究,批准信阳市中心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医院等上述10所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
信阳市中心医院正式被批准为“三甲”医院,填补了信阳地区无“三甲”医院的空白。
信阳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20年,原名豫南大同医院。
11月2日,河南省卫计委发布公告,经研究,批准信阳市中心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医院等上述10所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
信阳市中心医院正式被批准为“三甲”医院,填补了信阳地区无“三甲”医院的空白。
信阳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20年,原名豫南大同医院。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