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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的金融消费者不知如何维权

2018-03-06 01:46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主办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教育论坛——暨“政法金媒班”第二期结业典礼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科研楼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现场发布了《2017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报告》(下称报告)。

金融消费风险更为多样化和复杂化,近半的金融消费者不知如何维权

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走进千家万户,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而消费者所面临的金融消费风险,则更为多样化和复杂化。但金融消费者对自己权益又了解多少呢?

报告显示,“充分享有权益知情权”的金融消费者占比高达94%,但金融消费者“金融产品或服务了解程度”情况不容乐观,其中“基本熟悉”和“特别了解”总计占比仅为12.41%,“基本了解”为34.88%,“了解一点”为45.74%。

而金融机构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提示情况亦不太乐观。《报告》显示,“经常提示”仅占比三分之一,“偶尔提示”占比53%,尚有15%金融机构从未向消费者提示过风险。

此外,有近半的金融消费者并不知悉保留、查找、取得维权依据,有多半金融消费者并不知悉如何向维权机构投诉处理,29.46%金融消费者曾遭受权利被侵害。

据悉,金融消费者在权益收到侵害时,大多会选择在网上发帖抱怨,和其他受害者一起吐槽。激进一点的会去金融公司门口拉横幅抗议,但这都不能很有效的解决纠纷。

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各行业纠纷解决机制,保障金融消费权益

要想有效的解决纠纷,还的依靠纠纷解决机制来保护金融消费权益。

有分析认为,要形成非常完备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还需要多个部门机构之间形成良好地互动和制衡。

据报告介绍,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分别为金融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内设的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机构和消费者协商解决、向行业协会提请调解、向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投诉、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补充说,“不属于通过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或纠纷,金融消费者可向社会调解机构解决,充分发挥社会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的调解机制的快速、便民的作用。”

其实,随着经济结果的调整,消费转型升级,金融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消费需求都在发生变化。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也面临深刻的变革。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栗元广也表示,金融消费者个体信息保护状况不容乐观,一些不合理服务收费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高收益、低风险的旗号,夸大虚假宣传。各种投资理财陷阱,让人们防不胜防,金融消费领域各类风险仍然不容忽视。

而报告也显示,各行业纠纷解决机制从银行、证券、报险、互联网金融等多个行业机构出发,分别阐释了其保障和补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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