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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将比市长更荣耀?一大批好消息在路上,事关6亿农民!

2018-03-06 15:04    

出台实施14年后,农村土地承包法迎来首次调整,或将进一步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10月3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作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农村土地由农民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关系到近6亿农民最切身利益。新法将为农民带来哪些变化?又有哪些利好?

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拟从立法的角度进行明确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表示,“‘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刘振伟介绍,目前,农村已有30%以上的承包农户在流转承包地,流转面积4.79亿亩。

为此,草案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同时,明确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权能。土地经营权流转后,为了加强对土地承包权的保护,草案规定,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

为了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次的修正案草案确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明确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

为进一步规范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适当调整,草案划定了红线:必须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得打乱重分的原则;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新草案还规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第三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有分析指出,今后,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这大大激发了农村土地的金融属性,让农民不再只是获得土地上的单纯的农作物收入,同时还能够获得土地价值收益。

草案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发包方、承包方应当依法履行流转合同约定,尊重第三方依法依合同取得的权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说,拿到经营权以后,经过承包户的同意,还可以设置抵押权。比如规模经营主体,两三百亩地经营权,通过承包户同意,可以到银行去抵押,解决资金问题。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了城,原先的承包地怎么办?这个问题最受广大农民关注。此次的新法草案也有明确规定,删除了现行法律中关于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规定。

刘振伟说,鉴于城乡人口结构的变革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现阶段农民进城务工、落户的情况也十分复杂,草案规定,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选择而不代替农民选择。

新闻多一点

除了上面些福利,国家还有更多的好政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让农民受益!

1.三部门发文:鼓励地方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

近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鼓励地方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

2.国家发改委:到2020年建成300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创建工作。

《方案》提出,要以示范园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和平台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分年度推进”的思路,力争到2020年建成300个融合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示范作用显著的示范园。

利好政策频出,农业机会不断涌现。展望30年后,乡村依旧,但会出现很多庄园与现代化农场,村里居住的绝大多数是有文化又有钱的村民。那时候,是不是村长比市长更有荣誉感?你是愿意留在城市,还是回到农村?

编辑/ 王琳

来源/ 新华网、中金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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