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社会 >正文

“门禁不禁”病根在哪?根在小区自治失灵

2018-03-07 22:20    

大门处人车分离均设门禁、楼下设单元门禁,如今这已成为很多居民小区的标配。但这些看似提升安全系数的“铁将军”,实际上不少都变成“空架子”。记者走访多家小区发现,这些小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大门敞开不管、保安随意放行、门禁损坏失效、业主配合度不高等问题,就连居民门禁卡也可以轻松复制。(10月30日《法制日报》)

记者调查发现的问题非常普遍,绝大多数居民小区门禁都是失灵的。这种现象,从小处说,无关人员会随意进入小区及楼宇扰乱小区秩序;从大处说,会给小区居民安全带来隐患。小区设计门禁的目的,是保障小区秩序和居民安全,但实际情况是,在门禁失灵的小区,无关人员乱发广告,不安全事件频发,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重视。

对于门禁失灵,有的人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有的人建议物业公司定期检查有问题立查立改,有律师则建议对门禁系统安全等级升级。换言之,门禁失灵是因为相关部门监管和物业公司服务“失灵”。这些分析和建议不能说没有道理,但笔者却以为,根本原因还是小区自治失灵,致使物业公司没有把门禁等问题真正放心上。

以笔者所在的小区为例,大门处从未设立门禁,单元门禁几乎是摆设。很明显,是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进一步深究,则是业委会缺失,对物业公司缺乏监督和制衡。假如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尽职尽责,物业公司若不完善门禁管理,轻则会遭到业委会批评,重则会被业委会换掉,物业公司自然不敢对门禁问题马马虎虎。

尽管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早就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然而,很多城市至今,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比例很低,有的在10%左右。笔者所在小区入住已经十多年,连成立业委会的动静都没有,何谈小区自治,又何谈制衡物业公司?

即使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大多也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这既是因为业委会缺乏自治经验,维权意识不强,也是因为业委会组成复杂,利益难以协调。当业委会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业主一盘散沙的权利缺乏支撑,就会造成物业公司强势,服务不上心。其实,门禁失灵只是小区自治失灵的一个缩影。

失灵的门禁,究竟是通过定期检查维修来解决,还是通过提高门禁系统安全等级解决,这都是操作技术层面问题。比如,一些小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就能有效提高安全水平。但很多物业公司却不愿意这么做,主要原因是缺少业委会倒逼。也就是说,采用什么手段提升门禁管理不是关键,关键在于业主们能否真正实现自治。

笔者建议,应该把实现居民小区业主自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从相关政府部门到小区业主,都应该把成立业委会、规范业委会运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旦大多数居民小区真正实现自治,社会安定和谐与城市安全指数必然提升。在落实《物权法》的同时,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法律提升小区自治水平。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