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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不能继承,父母去世后,这些农民的土地会被收回!

2018-03-08 06:02    

自从农村土地承包转变为家庭承包制之后,土地的继承问题就成为了农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现阶段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土地将会确权到户,一般来说都是确权到父母的名下,那么当父母去世之后,农民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吗?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在《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由此条款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农民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土地的集成问题。

其次您需要了解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虽然土地所有权不属于农民,但是土地的承包权以及经营权却是属于的农民尤其是现阶段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制,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且在《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承包人应得得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子女父母同属一个家庭,父母去世后,土地则尤其子女继续承包。

但是在实际的情况许多农民朋友都与父母分户,以独立户口独立家庭的身份进行生活,这种情况之下,由于其子女的户口与父母户口是区分开的,当父母趋势之后,父母名下承包的土地其子女不能够继承,应当由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尤其是在现阶段许多农村的年轻人在城市买房落户,但是其父母的户口却留在农村,虽然依旧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名义上属于同一个家庭,但当父母去世之后,其子女依然不能够继承父母承包的土地,还是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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