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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造优质生态产品 回应百姓期盼

2018-03-07 19:38    

“我最喜欢东港的亲海木栈道,迎着朝阳,在这里漫步,可以尽情享受蓝天碧海,感受生活的惬意和美好!”家住东港附近的市民这样告诉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民深切感受到生态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生态环境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2017年最后2个月里,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将以钉钉子的精神,咬定目标不放松,全面发力,持续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工作力度,从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入手,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整治,以强有力举措不断提升城市的“颜值”,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生态产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治气 让市民呼吸更清新的空气

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为了让市民在冬季供暖期呼吸到清新空气,我市将加码管控措施,升级执法举措,锁定挥发性有机物、燃煤锅炉、扬尘,工业废气污染、秸秆焚烧等七个方面,采取24项举措对症下药,力争实现年初确定的目标。

针对臭氧污染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挥发性有机物无收集系统直排、无处理设施直排、未及时更换活性炭等吸附剂、未达标排放等行为。重点检查三年整治计划企业整改完成情况,大型船舶、装备制造等表面涂装工艺的企业完成情况及中石油大连分公司等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进展。深入开展船舶、家具等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年底前完成全部526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针对PM2.5污染,在今年已完成禁燃区内全部134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的基础上,还将专项检查全市燃煤锅炉污染治理情况,对燃煤锅炉是否达标排放,特别是75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是否达标排放,脱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脱硫剂发票等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重点检查。开展燃煤锅炉取缔“回头看”,重点对中央环保督查信访投诉的燃煤小锅炉、质监局新注册的265台燃煤锅炉情况和群众信访投诉的燃煤小锅炉进行逐一核实,确保燃煤锅炉取缔工作不留死角。

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年底前完成全市燃煤电厂30万千瓦以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对不能按期完成的,督促企业停产整治;持续推进其他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各区市县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要求严防死守,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治水 “专项整治年”让水更清岸更洁

今年是我市“水环境专项整治年”,年底前将完成全市15处黑臭水体治理、完成中心城区21个入海排污口整治;中心城区新建3座污水处理厂,区市县新建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在2017年最后两个月,治水工作将全力冲刺,加大对重点河流断面的治理力度。其中复州河三台子断面、复州湾大桥断面将按照复州河水质限期达标方案要求,实施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太阳街道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年底前完成;开展复州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老虎屯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年底前力争完成主体施工;开展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生态水补给工作。登沙河登化断面加快推进河流污染源治理重点工程和河道综合整治,实现河流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运行。庄河小于屯断面加快庄河城东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明年6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成;立即启动市政污水应急截流工程,收集处理沿岸建成区生活污水,今年年底前完成。

对中心城区21处超标入海排污口,采取建设和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等方式进行整改。目前,各整治责任单位正加快整治工程进度,分解工程节点,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正加速推进。

同时,市环境监察支队将按照“利剑斩污碧水行动”方案,继续组织好全市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重点对我市主要河流重点河流断面上游直排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对黑臭水体、出现劣五类水质流域和重点工业园区排污企业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水违法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同时按照《辽宁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企业黄红牌公示制度(试行)》,将违法企业信息录入黄红牌公示系统,并对企业违法行为向社会公示。

治土 “开局之年”让土地更洁净安全

今年是我市全面系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的“开局之年”,各项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强力推进。在今年最后2个月,我市将在农业地污染状况详查、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监测网络完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治理目标按期完成,不断提升城市的人居环境安全。

从即日起到年末,我市将集中力量,协同作战,全面梳理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准确划定农用地详查单元,确保2018年年底前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具体分布和污染程度。

污染地块未经治理就进行开发利用,将带来巨大的生产、生活风险。我市已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污染地块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全市已经或正在关停、搬迁的工业企业场地,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全市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名录。12月底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大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

土壤环境监测结果是土壤环境治理的主要依据,近年来,我市相继开展了全市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区域性土壤环境监测,初步掌握了全市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统一规划、整合优化背景点位、基础点位和重点区域风险点位等三类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对点位现场核实,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市控监测点位设置,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区市县、先导区全覆盖。

让生态红线落地 厚植生态底色

优美的生态环境,多样性的动植物资源和自然地质地貌遗址,既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财富,也是我市良好生态环境中的一片“净土”。为守护好这份宝贵财富和“净土”,我市明确在生态安全屏障区、河湖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区等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拉起一道不可靠近、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让经济开发和人类活动止步红线。同时,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为我市生态安全筑牢绿色屏障。

为确保年底前落实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我市各级地方政府和各个部门协同作战,细化责任分工和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进度目标,倒排工期,集中力量,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协调对接工作,核定本地区生态保护红线落地边界范围。11月底前要汇总整理各部门、各区县意见,按程序审议后形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并上报省环保厅验收。12月底前,做好后期跟踪,初步完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落地。

自然保护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区域,在涵养水源、保持土壤、调节气候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年底前,我市将全面清理保护区内各项人类活动。各属地政府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建立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跟踪检查整改进展,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各属地政府要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坚决杜绝在地方法规政策层面违反中央政策、放松要求的“放水”行为;要切实加强保护区日常监管力度,各保护区管理机构、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要各负其责,加强联合执法,共同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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