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社会 >正文

油菜花!微型面包车改成“流动修理铺”

2018-03-07 21:13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首席记者 张梦雨 通讯员 杜渊源 图/高支队阜康大队提供)一辆微型面包车打开车门,里面可不是座椅和乘客,而是焊接的铁架子,上面是各种各样的修车工具。原来驾驶员田某是一名修车工人,因为经常上门修车,他干脆把自己的车改成了“流动修车铺”,交警蜀黍当然不会为他的机智点赞,因为他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交通法规。

10月27日12点25分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民警在阜康收费站对出乌市方向车辆进行定点检查,一辆渝C牌照的微型面包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从该车的前挡风玻璃可以隐约看到车辆后排拉的都是货物,涉嫌客车违反规定载货,随即民警把该车拦截下来进一步检查。

当该车驾驶员田某打开车辆侧门时民警才惊讶的发现,本来是7座的客车,后排所有的5个座位都已经被拆除了,本来安装座位的地方却被驾驶员装了一个铁质的货架,上面装了各种修理车辆的工具。原来田某就是一名修车工人,因为经常要开车上门服务,每次工具放后备箱拿起来不顺手,干脆自己把车改装了,工具都放在架子上,自己用起来也方便。

而田某的“机智”,交警却并不赞赏:“客车设计是用来载人的,那么受力等方面都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设计的,违反规定改变结构,对于车辆自身来说就有隐患,比如大梁的承重就会不同,可能出现车辆损坏和故障。另外,这么多工具摆放在架子上,驾驶员急刹车过程中,掉落的工具可能会砸伤驾驶员,隐患非常多。”

这辆车已经属于人为擅自改变车辆已登记的结构和特征,田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民警对田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尽快恢复车辆原状。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